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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减负”的目的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

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
2000-04-21 来源:光明日报 林和文 汪大勇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20日电在新千年开始的新一轮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工作,目前已进行了100多天,“减负”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?下一步的“减负”工作如何推进?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在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上就此发表了谈话。

这位负责人说,这次“减负”是在深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开始的,其力度之大、社会影响之广泛,都是前所未有的。经过这一段的工作,“减负”已取得初步的成效。主要表现在: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认真落实。目前,全国20多个省、市出台了有关“减负”的具体规定,建立和完善“减负”的监督、管理机制,改革考试、评价制度,同时清理了教材、教学辅导用书,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事件,学校在节假日统一组织学生补课的现象大大减少。广大中小学生反映,今年寒假是多年来少有的一个轻松、愉快的假期。

“减负”减什么?社会上颇多异议,许多家长担心“减负”后,教师不管了,孩子放羊了。针对这些疑虑,这位负责人说,教育部从一开始就明确提出,“减负”的主要任务是三条:一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。学生课业负担过重,早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,这一点无庸讳言;二是减轻中小学生过大的心理压力。个别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,按考试分数对学生进行排队,加上个别教师和家长方法不当,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障碍;三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经济负担。这方面的问题,城市学校有,农村学校尤其突出。长期存在的农村学生辍学问题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济负担过重。

谈到“减负”的工作方针,这位负责人说,“减负”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,要按照坚定不移、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,稳步推进,一抓到底。他特别强调,要认真处理好“减负”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关系。素质教育是质量教育,“减负”的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质量。但是,由于学生的年龄和学业不同、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,加上学校办学条件的差异,因此“减负”工作要从实际出发,不能搞“一刀切”。

谈到今后“减负”的任务,这位负责人说,教育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《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》,把端正教育思想、转变教育观念的大讨论引向深入。通过这场大讨论,明确什么样的学校算好学校,什么样的老师算好老师,什么样的学生算好学生。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,克服形式主义和与实践脱节的状况,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。要加大课程教材改革的力度,加快考试、评价制度的改革,抓紧制定面向21世纪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,通过提高教育质量,扎扎实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。此外,还要加强学生课余活动的指导,加强对社区、家庭教育的指导,采取有效措施,坚决整顿“四厅”(歌厅、舞厅、录像厅、游艺厅)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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